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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恆春鎮恆春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屏東縣文化與教育結合推展計畫」,鼓勵老師及學生申辦藝術存摺

{{ $t('FEZ001') }} 訓育組

{{ $t('FEZ002') }} 學務處|

鼓勵本縣師生參與藝文活動、培養師生養成欣賞藝術的習慣,創辦「藝術存摺」,透過紀錄參與活動、集章換取獎勵及其他配套措施,促進表演藝術之美育養成。

(一)藝術存摺集章獎勵
1.申請方式:
(1)申請日期:自公告日期起至發送完畢為止。
(2)申請方式:
採線上或紙本申請,新申辦免費,惟遺失補辦需支付工本費新台幣 100 元整。
 紙本個人申請/團體申請表:
填寫完畢後請寄到屏東演藝廳(屏東市民生路4-17號)或將申請表email至chenhuitzu36@gmail.com,如使用團體申請,存摺收件地址需為限學校,如果存摺要分開寄送請使用個人申請表。
 線上個人/家人申請: 1張表單最多同時4位申請人,1位為主要申請人,其餘為同住之家人,如果未同住,請分開填寫。
 線上表單: https://forms.gle/caPhDwyXeqt7n3696
(3)本存摺僅供本人使用,請妥善保管。集點優惠權利僅限單本使用,無法合併處理。
(4)請於存摺持有人於封面、內頁處簽名,並需蓋上本府文化處圓戳章,本存摺始得有效。

2.集章方式:
(1)本計畫之獎勵及敘獎節目,以文化處主辦或合辦活動之演出場次為限,詳見屏東縣政府官網公告之每月藝文活動表。觀賞節目後,可於服務台集得1點戳章。
(2)請於到場觀賞節目前,將觀賞節目之資訊填寫於存摺內頁,於節目演出後當日完成蓋章程序。若演出當日資料未齊全且未完成蓋章,逾時不予補蓋。
(3)集章時請本人出示集章存摺及附照片之身份證件供服務人員核對,恕不接受非本人代為協助申請集點。
(4)本縣學生可憑藝術存摺之集章戳作為各校學生參與藝文活動之認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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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697-01-21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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