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申請學生保險理賠事宜,注意事項如下:
(1)、理賠申請可以等孩子痊癒後再提出,請填妥理賠申請書( 請至健康中心領取或上網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學生團體保險下載);並附上診斷書、收據 (以上2文件可用影本但須加蓋醫院關防)、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與學生關係用)。
(2)、填寫被保險人資料(*必填欄位;保單號碼及學號不用填寫)、居住住所地址、連絡電話、申請種類、事故原因、理賠類別、保險金領取方式。
(3)、指定匯撥方式:請填寫受益人戶名(法定代理人;學生未成年不可為學生本人)、身分證字號、金融機構、行庫局號代號、帳號、受益人身份證字號。
(4)、一次事故同時看2家醫院時,請附2家就診醫院診斷書。
(5)、醫療保險金理賠「依據保單條款第18條規定」:掛號費及診斷書費用為除外項目,保險公司不予給付。
(six)、住院醫療保險金: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給付。 (病房費部分每日以1000元為限,但領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之重大傷病卡者不受此限 制。每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5萬元為限。) 上開扣除後之金額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責任。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 其他特殊情形者除外。
(7)、傷害門診保險金 :同一事故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給付。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上開扣除後之金額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責任。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 他特殊情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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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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