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依據本府113年8月9日屏府教國字第1130069929號函修訂「屏東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普通班班級數核定作業要點」及113年11月28日屏府民法字第11301864901號令修訂「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辦理。
1.114學年度國中、國小新生報到日統一為5月10日(星期六),編班基準日為5月20日,有關特教班、體育班及藝術才能班作業期程配合編班基準日,併同普通班學生名單傳輸至學籍管理暨編班與轉出入管理系統。
2.國中新生報到需繳交國小畢業證書正本,因114學年度起國中新生提早報到,改繳交各國小在學證明正本。
3.檢附公文、新生入學工作期程表、屏東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普通班班級數核定作業要點、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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