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獎助學金]114-1李原至扶助協會偏鄉學子勵學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
1.設籍於偏遠地區,就讀位於偏遠地區小學、國中學校之中華民國及在學學生。
2.前一學期出席率達90%以上(可扣除經學校和可知公、喪、病假)。
3.具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優先(可由里長簽發之清寒證明取代)。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30
三、申請方式:
1.申請表(附件1)
2.在學證明
3.前一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上載前一學期出席率或出席日數、事假日數)
4.當年度開立之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影本或居住地區里長簽發之清寒證明正本
5.申請學生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6.個資聲明書(附件2,需簽名)
四、獎項名額及獎金: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有意申請者請向註冊組領取申請文件。
{{ $t('FEZ003') }} 1758-08-25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7|
{{ $t('FEZ005')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