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會110年6月15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00000045號函辦理及本府110年6月15日屏府教學字第11023734900號函諒達。
二、有關該會「大樹計畫」助學金專案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生為主要補助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學生每學期每人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國小學生每學期每人1,000元。
(三)補助項目: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
(四)申請名額:全縣申請名額尚未額滿,請學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踴躍提出申請,額滿為止。
(五)辦理方式:
1、收件日期:自即日起延長至110年9月28日止。
2、申請表件:申請表(如附表一)、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 (如附表二)。
3、請填妥申請表件後將正本逕寄至長興國小行政助理唐筱茜小姐收(908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潭頭路50號),併同將附表二之電子檔寄至marmot0719@csps.ptc.edu.tw信箱,請註明「oo學校110-1大樹計畫助學金」,俾利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收件情形之確認,請洽長興國小聯絡電話08-73685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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